电解铝(含熔铸、碳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考评说明
1.本标准所指的电解铝(含熔铸、碳素,下同)企业包括联合企业
中的电解铝生产单元及独立电解铝生产企业,适用于电解铝企业开展安
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评定的自评、申请、外部评审及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监
督审核等相关工作。
2.依法生产的电解铝企业,在考核年度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
全事故的,可以参加电解铝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考评。
3.本标准共有 13 项考评类目(A 级元素)、46 项考评项目(B 级元素)
和253 条考评内容(核心内容)。
4.在评定标准表中的自评/评审描述列中,企业及评审单位应根据评
定标准的有关要求,针对企业实际情况,如实进行得分及扣分点说明、
描述,并在自评扣分点及原因说明汇总表(见附表)中逐条列出。
5.本评定标准中累计扣分的,直到该考评内容分数扣完为止,不得
出现负分。有特别说明扣分的(在考评办法中加粗内容),在该类目内进
行扣分。
6.本评定标准共计 2000 分,最终标准化得分换算成百分制。换算公
式如下:
标准化得分(百分制)=标准化工作评定得分÷(2000-不参与考评
内容分数之和)×100。最后得分采用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一位数。
7.标准化等级共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其中一级为最高。评定所
对应的等级须同时满足标准化得分和安全绩效等要求,取最低的等级来
确定标准化等级(见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