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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学第五届教代会资料汇编

    教育园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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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分

    共83页 2022-06-17 20知币
    中心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
    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监督的权利,根据《宪法》《教育法》《教师
    法》《湖北省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
    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行使民主
    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组织形式和制度,是学校
    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 教代会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行使职权。
    第四条 教代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
    规,围绕学校中心任务,参与学校决策,监督学校工作,维护教职工
    的合法权益,促进学校的改革和发展。
    第五条 教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 教代会的职权
    第六条 审议建议权。听取,审议校长工作报告,讨论学校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改革方案,教职工队伍建设,财务预算等重大问题。
    第七条 审议通过权。讨论通过学校岗位责任制方案,结构工资方案,教职工奖
    惩办法,以及其它与教职工有关的基本规章制度。
    第八条 审议决定权。讨论决定教职工住房分配及福利费使用管理办法,以及其
    它与教职工有关的集体福利事项。
    第九条 评议监督权。评议监督学校行政领导干部和行政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
    校行政领导每年在教代会上作一次述职报告,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应
    代表有关专题对被部可表扬
    必要时可建议予以嘉奖,晋升或予以处分,免职。
    第三章 教职工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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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 凡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本校教职工,均可当选为教代会代表。代表实
    行常任制,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一条 教代会代表要体现代表性和群众性,教师代表应占代表总数的 60%
    上,青年、妇女、民主党派代表应占一定比例。
    第十二条 学校党,政,工,团主要负责人一般应选为代表。
    第十三条 各年级,处,室根据学校代表分配名额酝酿确定代表选人,
    无记投票方式进行选,当选的代表必须经数人意。
    第十四条 代表行义务或,政处分的,在代表组讨论,取
    代表资受刑事处分的撤消其资撤消代表资格须书面
    告学校工会讨论通过。
    第十五条 教职工代表的权利
    一、有选权,被选权和表决权。
    二、有提出提案,发表意的权利。
    三、有学校和有关部门反映教职工意和要求的权利。
    四、有对教代会决议和案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的权利。
    五、有对教代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六、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受到压打击时,有有关部门
    出申诉告的权利。
    第十六条 教职工代表的义务
    一、认真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执行党的路线
    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民主管
    素质与能
    二、积极教代会活动认真宣传贯彻大会决议,成大会交给
    的任务。
    三、密切联系群众,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众的
    要求,做好群众工作。
    四、模范遵守业道学校的规章制度提高
    职工作。
    第四章 教职工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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