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请示内容包括:召开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
大会的理由、时间、地点、大会议程、选举办法、党支部工作报告,下
一届党支部支委成员建议人选等。经局党委审查批复后,方可召开党
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
2、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换届请示经局党委审批同意后,采取
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和上级党支部提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提出书
面推荐意见上报局党委。局党委对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审核公式,
公式时间为3至5天,征求党员群众意见。
3、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党支部根据考察、公示情况,按多
于委员人数 20%的比例确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委员候选人预备人
选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有利于开展党的工作的原则,结合部
门(单位)实际情况,由上届党支部委员会推荐产生。局党委对委员候
选人预备人选进行资格审查、批复。局党委审核同意后,各党支部对
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 3-5 天的公示。
(三)选举阶段
1、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时,应由上届党的委员会主持,
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由支部书记主持。选举必须充分体现选举人的
意见,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差额选举。有选举权的党员到会人
数必须达到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以上。候选人得票数超过党员半数
当选。
2、召开新一届基层党支部委员全体会议,选举书记、副书记,
委员进行分工。新一届基层党支部委员要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采取
无记名投票方式等额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并对其他委员进行分工。
3、选举工作情况报告。各单位党支部在选举工作结束后一周内,
要将选举工作情况报告和选举结果一式三份报局党委。内容包括:①
选举工作的基本做法和有关情况;② 当选的委员和正、副书记名单及
得票数;③ 委员分工情况;④ 落选候选人名单及得票数;⑤ 其它需要
说明的问题。
(四)审查批准阶段。
局党委对基层党支部上报的选举情况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
进行审查,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符合要求的予以审批。新的一届支
部委员会即可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
例》的要求开展工作。
四、候选人职数
1、党员人数在 7 人以上的党支部应设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
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委员名额一般为3至5名,
支部委员会选举书记 1 名,必要时可增选副书记1名。支部委员会可
设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青年委员等。
2.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直接
选举支部书记 1 名,必要时可增选副书记1名,每届任期三年。
五、具体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各党支部要
把基层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明确工作责任,切实加
强组织领导和具体指导。坚持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分类指导、整体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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