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股(虚拟股)分红协议书
甲方: XXX , , 族,身份证号码: ,住址 ,系**
**** 公司 经营者。
乙方: , , 族,身份证号码: ,住址 。
鉴于乙方以往对甲方开办的******
公司 的贡献及激励乙方更好的工作,也为
了使甲、乙双方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
则,双方同意甲方以虚拟股(干股)的方式对乙方的工作进行奖励和激励。为明
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以下协议:
一、名词定义(除非本协议条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含义如下)
1、虚拟股(干股):指******
公司 名义上的分红比例,虚拟股拥有者不是甲
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虚拟股的拥有者仅享有参与 ******
公司 年终纯利
润的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他权利,不得转让和继承。
2、分红:指甲方年终可分配的纯利润。
3、纯利润=销售收入-各项生产成本开支-固定资产折旧费-甲方每年**万
元还贷利息。
二、分配方式
1、甲方在协议期限内,每年分配给乙方共
%的虚拟股(干股),即甲方将年
终纯利润的
%分给乙方。若乙方在工作中的经营管理能力得到甲方认可,并每年
为甲方取得纯利润
万元及以上,则甲方每年分配给乙方的虚拟股(干股)可以
提升至
%。
2、甲方按以上方式分配的前提为甲方年终有可分配的纯利润,如果当年亏损
则没有分红。
3、乙方取得的甲方虚拟股(干股)分红比例,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但对外
不产生法律效力;乙方取得的该虚拟股(干股)分红比例,没有任何实际股份作
为分红依据,即乙方按上述比例分红,仅仅是甲方的单方面奖励,与股权无关;
乙方不能据此认为在甲方有相应
%的股权,不得以此虚拟股(干股)对外作为在
甲方拥有资产的依据;乙方亦不能以其虚拟股(干股)要求甲方折成现金退出或
要求甲方收购。
4、乙方提前终止与甲方的劳动关系或者乙方违反劳动合同或甲方的规章制度
而被甲方解职的,或者其他任何因为甲方或乙方原因而使乙方离职的,基于本协
议的奖励性质,双方认可:乙方无论何种原因离开甲方,则本协议自动失效。如
前一年已进行了分红,前一年的分红不用退还,但当年的分红不再分配给乙方,
其分配比例归甲方所有。
5、签订本协议不影响甲方和乙方的正常劳动关系,乙方在获得甲方授予的虚
拟股(干股)同时,仍然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待遇领取劳动报酬。
三、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获得虚拟股(干股)无需进行实物、土地使用权、货币、有价证券等的
投入。
2、乙方需保证胜任并积极完成甲方的工作,积极努力为甲方创造利润;
3、 在执行协议过程中, 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本协议或其附属文件不能履行或
不能完全履行, 由此发生的损失, 由乙方承担。
4、 乙方在甲方处工作期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地方自行从事或为他人从事与甲
方构成竞争的业务。
5、甲乙双方对甲方的盈亏状况进行监督,每月一小节,每季度中结,年终总
结,以统计出实际可分配的纯利润。乙方对甲方所报的合理开支应充分尊重,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