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系甲方员工,鉴于乙方以往对甲方的贡献及激励乙方更好的工作,也为
了使甲、乙双方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
原则,双方同意甲方以虚拟股的方式对乙方的工作进行奖励和激励。为明确双方
的权利义务,特订立以下协议:
一、 定义:
除非本协议条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含义如下:
1、股权:指甲方在工商部门注册的资本金,总额为人民币
万元,一定
比例的股权对应相应金额的注册资本金;
2、虚拟股:指甲方对内名义上的股权,虚拟股拥有者不是甲方在工商注册登
记的实际股东,虚拟股的拥有者仅享有参与甲方年终净利润的分配权,而无所
有权和其他权利,此虚拟股权不得对内、对外转让和继承。
3、分红:指甲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可分配的税
后净利润总额,各股东按照所持股权比例进行分配所得的红利。
二、 分配方式及分红的兑现:
1、 乙方获取虚拟股份的提取、核算方式及兑现详见甲方《公司管理人员激
励与考核管理办法》第六章:“分红比例及分红基数的确定”、第七章:“激励
对象分红系数确定”及第八章:“激励红利分配办法”;
2、 分红的兑现:
2.1、分红的发放分三次兑现,当年年末兑现分配红利总额的的 50%,次年第
二季度末兑现分配红利的 30%,次年年末兑现分配红利剩余的 20%;
2.2、离职员工的兑现
A、乙方被动离职情况下(被甲方开除),甲方一次性兑现前期剩余红利,
同时取消其当期分配红利的资格;
B、劳动期满双方无意续签劳动合同的,按相关约定扣除应扣款项,甲方一
次性兑现当期所得与前期剩余红利;
C、劳动期未满因客观原因无法在甲方继续任职,按规定程序办理离职手续
并经甲方同意的员工,甲方一次性兑现前期剩余红利,同时取消其当期分配红
利的资格;
D、合同期未满并没有按程序随意离职的员工,甲方有权取消当期红利及前
期剩余红利。
3、 签订本协议不影响甲方和乙方的正常劳动关系,乙方在获得甲方授予
的
虚拟股同时,仍然按照甲乙双方签署的《劳动合同》的待遇领取相应的劳动报酬
三、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其所聘岗位的要求为公司工作,若乙方不能胜任所聘
岗位工作或者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取消其享受分红权激励的资格并对其岗位进行
调整或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