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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加热的仪器——量筒、漏斗、集气瓶
(二)测容器--量筒
量取液体体积时 ,量筒必须放平稳 .视线与刻度线及量筒内液体凹液面的最低点保持水平 .
量筒不能用来加热 ,不能用作反应容器 .量程为 10 毫升的量筒 ,一般只能读到 0.1毫升.
(三)称量器--托盘天平 (用于粗略的称量 ,一般能精确到 0.1克.)
注意点:(1)先调整零点
(2)称量物和砝码的位置为“左物右码” .
(3)称量物不能直接放在托盘上 .
一般药品称量时 ,在两边托盘中各放一张大小、质量相同的纸 ,在纸上称量 .潮湿的或具有
腐蚀性的药品(如氢氧化钠) ,放在加盖的玻璃器皿(如小烧杯、表面皿)中称量 .
(4)砝码用 镊子 夹取 .添加砝码时 ,先加质量大的砝码 ,后加质量小的砝码(先大后小)
(5)称量结束后 ,应使游码归零 .砝码放回砝码盒 .
(四)加热器皿--酒精灯
(1)酒精灯的使用要注意“三不” :①不可向燃着的酒精灯内添加酒精;②用火柴从侧面点燃
酒精灯 ,不可用燃着的酒精灯直接点燃另一盏酒精灯; ③熄灭酒精灯应用灯帽盖熄 ,不可吹熄 .
(2)酒精灯内的酒精量不可超过酒精灯容积的 2/3 也不应少于 1/4.
(3)酒精灯的火焰分为三层 ,外焰、内焰、焰心 .用酒精灯的外焰加热物体 .
(4)如果酒精灯在燃烧时不慎翻倒 ,酒精在实验台上燃烧时 ,应及时用沙子盖灭或用湿抹布扑灭
火焰,不能用水冲 .
(五)夹持器--铁夹、试管夹
铁夹夹持试管的位置应在试管口近 1/3处. 试管夹的长柄 ,不要把拇指按在短柄上 .
试管夹夹持试管时 ,应将试管夹从试管底部往上套; 夹持部位在距试管口近 1/3处;用手拿住
(六)分离物质及加液的仪器--漏斗、长颈漏斗
过滤时 ,应使漏斗下端管口与承接烧杯内壁紧靠 ,以免滤液飞溅 .
长颈漏斗的下端管口要插入液面以下 ,以防止生成的气体从长颈漏斗口逸出 .
三、化学实验基本操作
(一)药品的取用
1、药品的存放:
一般固体药品放在广口瓶中 ,液体药品放在细口瓶中(少量的液体药品可放在滴瓶中) ,
金属钠存放在煤油中 ,白磷存放在水中
2、药品取用的总原则
①取用量:按实验所需取用药品 .如没有说明用量 ,应取最少量 ,固体以盖满试管底部为宜 ,
液体以 1~2mL 为宜.
多取的试剂不可放回原瓶 ,也不可乱丢 ,更不能带出实验室 ,应放在指定的容器内 .
②“三不”:任何药品不能用手拿、舌尝、或直接用鼻闻试剂(如需嗅闻气体的气味 ,应用手在瓶
口轻轻扇动 ,仅使极少量的气体进入鼻孔)
3、固体药品的取用
①粉末状及小粒状药品:用药匙或 V形纸槽 ②块状及条状药品:用镊子夹取
4、液体药品的取用
①液体试剂的倾注法: 取下瓶盖 ,倒放在桌上 ,(以免药品被污染) .标签应向着手心 ,(以免残
留液流下而腐蚀标签) .拿起试剂瓶 ,将瓶口紧靠试管口边缘 ,缓缓地注入试剂 ,倾注完毕 ,盖上瓶盖 ,
标签向外 ,放回原处 .
②液体试剂的滴加法:
滴管的使用: a、先赶出滴管中的空气 ,后吸取试剂
b、滴入试剂时 ,滴管要保持垂直悬于容器口上方滴加
c、使用过程中 ,始终保持橡胶乳头在上 ,以免被试剂腐蚀
d、滴管用毕 ,立即用水洗涤干净(滴瓶上的滴管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