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法院多措并举切实提高委托执行案件效率和效果
更新时间:2010-03-29 点击: 199 【字体: 小 中 大 】
近年来,我院在克服自身执行收案基数大、结案压力沉重的困难同时,高度重视
受外地法院委托执行案件(以下简称受托案件)的执行。通过采取将受托案件纳入流
程管理、主动查控财产、强化跟踪督办、并入绩效考核等一系列措施,确保受委托案
件得以执结,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年来,我院共受理受托案件 508 件,执
结432 件,结案率为 85.03%,执行到位金额达 4153.62 万元,执行到位率为
38.75%,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我院的做法也受到了上级法院的肯
定。
一、统一管理、一视同仁
为避免在执行受托案件时产生“双重标准”和“区别对待”的弊端,我院将受托案件纳
入本院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在立案管理、工作考核等方面一视同仁,以充分调动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