巍山县庙街镇慧明小学
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学校安全工作是学校管理工作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全体职工
必须确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树立安全无小事的观念,切实
履行学校规定的各项工作职责,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和谐。根
据各级要求和相关管理规定,特制订巍山县庙街镇慧明小学安
全工作制度。
第一部分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岗位职责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安全教育与管理,有效落实安全工作责任
制,确保学校安全管理职责明确、责任到人,推进学校安全管理
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岗位职责》
请各部门结合实际,制订相应的管理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一、校长安全工作职责
校长是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其职责范围的学校安全工作
负全面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1、领导学校安全工作。把学校安全工作纳入教育事业发展总体
规划,列入部门工作重要议事日程。
2、掌握学校安全工作总体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督促职能
部门制定相应措施,落实各项工作。
3、主持召开学校安全工作重要会议,主持制定学校安全工作
重要文件。
4、协调解决影响学校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创造保证学校安
全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的基础条件。
5、与各职能部门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指导督促学校安全工
作。
6、组织协调重大学校安全事故的抢救、善后工作,协助有关部
门对重大责任事故进行责任追究。
7、掌握和处理职责范围安全工作情况及问题,做好监控和
整改工作;重要问题及时有效处置并报告。
三、分管学校安全工作的教师职责
分管学校安全工作的教师是学校安全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具
体负责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检查学校及
各部门、岗位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措施及岗位职
责;组织开展学校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协调和落实校园周边
治安秩序的整治和其他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