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的劳动合同是指由当事人签订成立而国家不予承认其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一般合
同一旦依法成立,就具有法律拘束力,但是无效合同却即使其成立,也不具有法律拘束力,
不发生履行效力。
解读劳动合同的无效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
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的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由劳动行政部门、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解读】本条是关于劳动合同无效的规定。
无效的劳动合同是指由当事人签订成立而国家不予承认其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一般合
同一旦依法成立,就具有法律拘束力,但是无效合同却即使其成立,也不具有法律拘束力,
不发生履行效力。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
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劳动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
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
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导致劳动合同无效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一)劳动合同因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包括:1、用人单位
和劳动者中的一方或者双方不具备订立劳动合同的法定资格的,如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一
方必须是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公民,企业与未满十六周年的未成年人订立的
劳动合同就是无效的劳动合同(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2、劳动合同的内容直接违反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