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市场竞争的需要,我行在应用软件的开发、推广、服务等方面,以后会越来越多地采取外
购、外包的策略。在外包过程中,既要充分保护我行近期和长远的利益,又要与合作方作到
平等互利,就需要对技术合同有一个正确的认识。
技术合同,是平等的当事人之间就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所达成的
具有明确全力义务内容的协议。技术合同具有如下特征:
1、 技术合同的主体是拥有、使用科学技术成果或者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的平等的
当事人。所谓“平等的当事人”,根据《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规定,是指平等的自然人、
法人和其他组织。
2、 技术合同的标的是科学技术成果、开发科学技术项目的工作或利用科学技术成果为
社会提供的服务,是无形的知识商品或与之有关的活动。主要有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
新材料、专利技术、技术秘密、特定技术项目的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
评价报告等。
3、 技术合同内容涉及国家为鼓励科学发展、技术进步和扶持技术市场,在财政、信贷、
水手和奖励等方面制定的各种优惠政策的贯彻和实施。因此,技术合同不仅要遵守有关技术
交易的一般法律,也不得违背国家对技术交易制定的各种鼓励或限制政策。
4、 技术合同的环节较多,履行期限较长,合同价款或报酬的计算与支付也很复杂,有
很大的风险性和不可预见性。
5、 技术合同的种类很多,而且各种合同还经常互相重叠交叉。《合同法》根据科学技
术研究、开发活动的特点以及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内容,将技术合同分为技术开发合同、技术
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等 4类。下面分别对这4类技术合同做一简单介
绍。
技术开发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
发所订立的合同。技术开发合同的标的具有创造性和新颖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