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权利和所有权,为某某公司的隐名出资人、实际投资人、实际控制人,
对某某公司对外经营行为产生的投资风险,对外承担责任,同时绝对自主
地享有对某某公司的利润分配权、支配权和所有权。
2.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以个人名义成为某某公司名义出资人,为某某
公司的显名出资人。乙方不对某某公司的经营投资风险承担责任,同时也
对某某公司的利润分配不享有任何分配权、支配权和所有权。
3.乙方持有的某某公司的出资资金均来源于甲方。乙方没有对某某
公司实际投入任何以货币或实物形式反映的等价资本金。
二、公司具体经营事务的管理、决策
1.甲方作为某某公司的隐名出资人、实际投资人、实际控制人,对
该厂的全部经营事务,享有管理、控制和最终决策的权利。甲方具体负责
某某公司的各项经营事务,并实际行使出资人各项权利,掌管公司的各种
印鉴。
2. 乙方作为某某公司的显名出资人,不负责某某公司的具体经营事
务。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 甲方权利、义务
1.1 权利
(1)甲方享有某某公司中乙方名义下的各项出资人权利,包括但不
限于某某公司的经营决策权利和利润分配权利。
(2)甲方有权随时根据某某公司的经营情况,随时调整某某公司,
包括但不限于合并重组、分立、解散、清算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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