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期为 年零 个月,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三,林木收益分配
⒈ 承包林地内原有林木、成材林木(成材林木的标准,按林业主管部门
的规定确
定)实行
: 分成,甲方得_____成,乙方得______成;幼林实行
: 分成,甲方得______成,乙方得_______成.
⒉ 承包期内乙方新植树木、成材林木实行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
_____成,乙方得_____成.
⒊ 对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脚材,按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
成,乙方得____成.由乙方承担修枝劳务.承包期内新植林木的修枝材、脚材,
归乙方所有.乙方修枝要严格按照林业部门的有关技术规定执行.
四,种植密度,采伐与纳税
⒈ 承包期间,乙方必须保证承包林地范围内,每亩植树不少于
株,树苗由乙方自备(或由甲方提供).
⒉ 在承包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采伐树木.如一方需要采伐时,应
由双方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发给采伐许可证后,按批准采伐的方